序號 | 工 作 任 務 | 負責 單位 | 完成日期 |
1 | 進入考試管理系統對考室信息、允許報考專業、應試語種進行維護,并在后臺管理院校公告中發布信息,公布現場報名信息確認的時間、地點及考生需攜帶的資料。 | 各高校 | 3月9-15日 |
2 | 網上報名系統測試 | 省學位辦 | 3月12-13日 |
3 | 將報名時間、辦法和要求等通知有關考生。 | 各高校 | 3月15日前 |
4 | 網上報名,網絡管理工作、考生信息備份。 | 各高校 | 3月16-24日 |
5 | 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為考生拍照(使用照片掃描辦法的高校,應在網上報名信息公告欄中注明考生應攜帶藍底護照相片1張及身份證件參加現場報名,自考考生還應要求攜帶自考準考證。),收取報名考試費、發放《考生應試守則》和有關處罰規定等。現場拍照后,學校應當場打印出《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統考報名情況登記表》1式2份請考生核對后簽名,1份由學校留存備查,1份由考生留存。具體的現場確認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 | 各高校 | 3月25- 3月31日 |
6 | 現場確認結束,導出考生數據并通過考試管理系統上報后,在系統中完成座位安排。同時,匯總報名信息,將考生數據信息和相片信息、筆試考場情況統計表、機考場次申請單、筆試試卷申請單送至省學位辦。 | 各高校 | 4月5日前 |
7 | 編制準考證等系統設置工作 | 省學位辦 | 4月9日前 |
8 | 打印桌貼、考場座次表,考場安排、監考人員培訓以及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 各高校 | 4月10—20日 |
9 | 考生自行上網在線打印“準考證”。 | 4月13—21日 | |
10 | 領取和清點試卷、布置考場,接待考生到考點了解考場位置。 | 各高校 | 4月19-20日 星期五、六 |
11 | 考試、回卷 | 各高校 | 4月21日 星期日 |
12 | 報送違紀人員名單。 | 各高校 | 4月26日前 |
13 | 報送違紀人員處罰決定。 | 各高校 | 4月26日前 |
14 | 發放考試成績單。 | 各高校 | 5月中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