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招生辦,韓山師范學院,有關高職院校、省屬中職學校: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現代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省的意見》(粵府〔2015〕1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2017年,我省繼續開展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招生培養改革試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為根本宗旨,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促進中職學校加強專業內涵建設,提高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做大做強一批重點骨干專業;促進高職院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促進中職學校與高職院校培養目標、人才定位和專業課程銜接,構建橫向銜接、縱向貫通、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的廣東特色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
二、培養目標
通過制定中職學校與高職院校相關對口專業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分段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為廣東產業升級、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服務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學生經過三年中職學段學習,取得中職教育學歷證書,并獲得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B級以上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廳(局)級行政部門或省級以上(含省級)行業學會頒發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學生經過高職學段學習,掌握相關專業高技能人才所需的專業知識,取得相應的專科畢業證書,并獲得國家高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成為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三、試點院校、招生專業及計劃
2017年經過申報、審核并征求有關院校意見,確定了49所高職院校與197所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在747個高職專業點開展對接。試點院校、專業名單(含專業代碼),以及2020年相應專業招生指導性計劃詳見附件。
各試點中職學校要切實做好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試點專業招生規模原則上應不少于高職院校對口專業2020年招生指導性計劃的3倍。其中省屬中職學校的招生生源以欠發達地區為主,珠三角地區中職學校招生生源按照《關于印發珠江三角洲各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招收東西兩翼與粵北山區學生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職〔2008〕32號)要求,安排不少于30%的招生指標專門招收東西兩翼與粵北山區學生就讀。
各試點高職院校招收對口專業學生的招生計劃納入2020年度招生總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各市招生辦須及時向社會和考生公布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招生院校招生專業及招生指導性計劃,動員符合條件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填報志愿。
四、招生對象、錄取和銜接方式
(一)招生對象
中職學段招生對象為廣東戶籍或符合各地“中考”報名條件外省戶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高職學段招生對象為對應試點中職學校對應試點專業且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其中外省戶籍學生還須符合我省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有關規定。
(二)錄取和銜接方式
試點中等職業學校通過“省中招平臺”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學生在試點專業就學,按中高職銜接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三年中職學段學習,各項考核合格,并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參加高職學段的轉段選拔考核。非試點專業的學生不得中途轉入試點專業,試點專業的學生學習期間不得轉入試點的其他專業。
高職學段的轉段選拔考核由高職院校會同對口中職學校自主組織,原則上在中職學段的第四學期末至第五學期進行,具體時間和方式由中、高職對口院校協商確定,考核內容包括綜合文化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要積極探索過程考核和綜合評價,并突出專業技能。
高職學段錄取工作由高職院校組織實施。各高職院校根據招生計劃在中職學段第六學期,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正式錄取。被錄取的學生進入對口高職院校試點專業學習兩年,期間不得轉學或轉專業。未被錄取的學生按照教學計劃頂崗實習,準備就業或參加其他類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五、學制、教育教學和管理
(一)學制
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學制五年,其中中職學段三年,高職學段二年。
(二)教育教學和管理
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由高職院校負責牽頭組織對口中職學校共同制定定位準確、一體化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接院校共同建立教學管理小組,定期組織高職、中職學校教師開展教研活動。中職學校按照一體化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負責實施前三年的教學和學生管理工作,組織學生參加相關專業技能證書考試,確保教學質量。高職院校負責督導中職學校執行人才培養方案,實施后兩年的教學和學生管理工作;組織和召開管理協調機構會議,研究解決教學、學生管理的相關問題。
各試點中職學校應堅持以就業為導向、以技能為核心,在班級管理、教學管理、選拔考核等方面體現職業教育特色,充實各試點專業教學資源,不斷提高中職學段學生的人才培養質量。為提升人才培養質量,保證培養工作的連續性,中職學校試點專業錄取學生須采用“2.5+0.5”培養模式(2.5年理論學習+0.5年頂崗實習),中職學校試點專業不得接收外校或外專業學生轉入學習。
高職學段招生時,視對口中職學校相應專業招生規模、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意愿情況最終確定高職院校對口招生計劃,對達不到要求的試點中職學校將減少對口招生計劃或取消試點資格,對招生規模大、辦學質量高、試點效果好的中職學校或專業可適當增加對口招生計劃。
六、組織保障
(一) 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招生工作在省對口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省對口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試點招生政策制定和協調工作。
(二)各試點院校所在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試點招生的宣傳發動、學生報名、中職學段招生組織、高考報名和隨遷子女資格審核等工作。
(三)各試點中、高職院校應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嚴格把好中、高職學段招生入門關。積極探索制定中高職銜專業教學標準和課程標準,設立教改課題,開展相關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并設立專項經費予以支持。
(四)符合條件的中職學段學生可按國家、省的政策規定享受國家助學金、中職教育免費政策和實習責任保險。
附件:2020年廣東省職業院校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工作對接專業及招生計劃安排表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