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自學考試成績已公布,目前廣東省自學考試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登記等相關手續時不再需要提供紙質的單科課程合格證書,考試成績、考籍數據等信息均以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的記錄為準。考生一般不再需要特意去領取,個別確有需要的,將由考生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2月20日-2月26日)自行在網上登記申請領取課程合格證書,根據登記記錄發放當期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書》,過期不予補辦,合格證書發放時間為3月28日。
登記查卷時間:2月25日-26日(日常上班工作時間),考生申請查卷請到課程合格證領取地點登記。
提醒:
本網站只能查詢在廣州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本人成績和考試違紀處理情況,在廣州市以外的地方參加考試的考生請使用其他途徑查詢或與當地自考辦聯系和咨詢。
從2012年1月的成績查詢開始,中英合作的成績將與自考成績統一進行查詢。考生有參加考試而查不到成績或對考試成績確有疑問的,當期考試成績公布后的下一周的周四、周五(請考生在登錄查看當期成績時,查看通知里的申請查卷具體登記時間和地點)查卷是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工作人員查核試卷及答題卡,查核的內容為試卷是否加錯分、漏加分、登錯分,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