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索建立軍地合作、超前培育、精確高效招飛培養新模式,超前儲備熱愛海空、適合飛行、素質全面的精英人才,為將來遴選艦載機飛行員提供有力支撐,經海軍、國家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廳批準,由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承辦廣東省海軍航空實驗班,自2019年起面向全省招收初中畢業生。
01招生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意愿,擇優錄取政治合格、品學兼優、身心素質過硬且志愿從事軍事飛行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02招生計劃
2019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海軍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收50名應屆初中畢業生。
03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初中應屆畢業生,男性,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之間出生(以出生證明或身份證日期為準),具有廣東省戶籍和學籍,或符合廣東省中考、高考報名條件的隨遷學生。
2. 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思想進步,志愿從事海軍飛行事業;遵紀守法,歷史清白,初中階段無任何違紀違規處分,符合軍隊招收飛行學員的政治條件。本人自愿,家長(監護人)同意。
3. 身體條件。
身高在160-180cm之間;體重在標準體重的80%至130%之間(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平靜血壓不超過138/88毫米汞柱;雙眼裸視力“E”字表檢測在1.2以上,未做過視力矯治手術;無色盲、色弱、斜視;無紋身、刺字;無腦膜炎、腦炎、腎炎、結核病及傳染性肝炎病史。
4.心理品質條件。
對飛行有較強的興趣和愿望,心胸寬廣,性格開朗;大膽果敢,意志堅定;情緒穩定,控制力強;理解、記憶等智力水平較高;思維敏捷,反應靈活,四肢協調,方位判斷準,模仿能力強。
5. 文化條件。
學習成績優秀,中考成績有望達到當地優質高中錄取線;所學外語為英語,入高中就讀后必須選修物理課程。
04選拔程序和時間安排
1.個人自主報名。
在規定時限內通過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網服務平臺(http://gdhj.hsfz.net.cn),自主完成網上報名下載、打印《報名表》(附件1)和《初選體檢表》(附件2)。報名表由學生本人填寫,經校醫室或醫院進行相關項目的體檢后,由校醫或醫生填寫《初選體檢表》并蓋醫院或學校公章。填寫完成后,學生將報名表和初選體檢表拍照上傳到招生網服務平臺,完成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4月25日。
2. 信息審核。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配合海軍招飛機構,依照海軍招飛機構相關要求和廣東省中招相關政策,對學生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報名學生可于2019年4月25日后登錄招生網服務平臺查詢審核結果,通過審核的學生將獲得《海軍青少年航校2019年招生初選資格證》,請自行下載、打印并簽名保管。
3. 初選考察。
初選工作安排在2019年4月底至5月初,依據報名情況,在全省設立若干個初選點,獲得初選資格證的考生按照資格證上的安排參加綜合素質測試。按照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250人進入定選,定選名單在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網服務平臺公布。學生自行登錄招生網服務平臺下載、打印定選資格證并簽名保管。
4. 定選考察。
定選時間安排在2019年5月中旬進行,地點設在廣州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按照軍隊招飛政治考核工作規定、《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和海軍招飛心理選拔條件標準,對獲得定選資格的考生進行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心理品質測試和綜合素質(含語文、數學、英語和物理等四科文化水平)考核,確定定選考核合格學生。
5. 審核錄取。
按照招生計劃數,由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在定選考核合格考生中按照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并參考初中學業水平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報廣東省教育廳和海軍招飛機構審批,并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確保公平公正和生源質量。因合格生源不足或其他原因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原則上不予補錄。
6. 簽訂協議。
由海軍招飛機構和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學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簽訂三方培養協議,明確各方權利、責任和義務。海軍航空實驗班錄取學生不得再參加2019年其他高中錄取。
05教育管理
1. 課程安排。
教學課程與其他教學班一致,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完成各學科學習內容,達到普通高中學生基本要求。同時,開展國防教育、軍事體育、心理訓練、航空理論、海軍知識、體驗飛行等海軍航空特色教育訓練。
2. 管理模式。
海軍航空實驗班學生實行單獨編班,模擬連營管理模式、集中管理,統一著裝,在校食宿,加強紀律作風養成。
3. 師資配備。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選派業務精湛、責任心強的優秀教師擔任航空實驗班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海軍選派相關專家和教官定期到校進行國防教育和訓練輔導。
4. 調整交流。
海軍招飛機構每年組織實驗班學生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學生因政治、思想、身體、心理、學業等原因,不適合在實驗班繼續培養的,根據有關規定報海軍招飛機構和廣東省教育廳審批同意,調整到其他班級完成學業,并解除培養協議。符合培養條件的本校同級普通班級學生,按照青少年航校有關招生標準,根據海航班學位空余情況和學生自愿在高一學年結束時擇優選拔,補充到海航班并簽訂培養協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海軍招飛機構負責指導監督海航班學生分流補充工作,審定分流補充方案,學校負責擬制分流補充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06待遇保障
1. 招考階段。
對海軍航空實驗班報名學生,不收取任何費用,定選體檢費由海軍招飛機構統一負責。參加定選的學生由海軍招飛機構免費安排食宿,并按規定標準報銷往返路費。(個人提供的《報名表》和《初選體檢表》弄虛作假、明顯不符的不予以報銷)
2. 就讀階段。
對海軍航空實驗班學生,免收學費和住宿費,并統一發放被裝和生活補貼。
3. 畢業及高招錄取階段。
高中三年級起,海航班學生統一參加海軍招飛選拔檢測。主要包括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飛行訓練考核等內容,其中心理選拔和飛行訓練考核結果為招飛選拔專業成績。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可在政治考核環節,供海軍招飛機構參考使用。檢測合格的海航班畢業學生,高考志愿必須根據培養協議首先填報海軍航空大學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按照高考成績、心理選拔成績和飛行訓練考核等招飛選拔專業成績折算形成的綜合成績由高至低擇優錄取。綜合素質優異的,推薦到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進行“雙學籍”培養;未被錄取為海軍飛行學員的,正常參加全國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志愿報考軍隊其他院校和民航院校校且符合相應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07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8630580 020-38630563
咨詢時間: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投訴電話:020-38630589
聯系郵箱:hfhjhkb@163.com
咨詢QQ群:334194920
海軍航空班報名系統:http://gdhj.hsfz.net.cn
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1號德政樓304室
郵編: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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