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外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何在廣東省參加高考都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那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要滿足什么條件?有什么要求?該如何進行報考?
隨遷子女參加高考要滿足什么條件?
外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需符合三個“3”和兩個穩定的基本條件。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三個“3”。
三個“3”是指想要參加廣東省高考,父親或者母親必須要連續三年持有廣東省居住證,而且有按照規定累計三年以上參加社會保險,隨遷子女必須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且有高中三年完整學籍。
大家要注意的是這三個“三年”的要求有所不同,父母一方的居住證是必須連續三年持有,社會保險是累計三年。
那什么是“兩個穩定”呢?
“兩個穩定”指的是隨遷子女的父親或者母親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也就是說,職業和住所兩個都要合法穩定。
具體有什么要求
對于很多人來說,最有困惑的就是怎么界定父母親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或者持有居住證的時間。
從考試院之前公布的文件來看,參加社會保險、持有居住證和隨遷子女高中完整學籍的計算截止時間都統一為2019年8月31日。大家可以往前推三年,如果隨遷子女的父母在這個時間之前就持有了廣東省居住證,并且一直處于有效狀態;累計有三年以上參加社會保險,那就是滿足報名條件的。當然,隨遷子女也要是在廣東參加中考并就讀三年高中的。如果隨遷子女之前在是廣東省參加中考,但是高中3年的學籍所在地跟父親或者母親工作所在地不是同一個城市,也能認定為符合要求。
關于合法穩定住所的界定,考試院的通知中講到,如果隨遷子女的父親或者母親住的是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并去到當地的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的予以認定。
不符合要求怎么辦
如果不符合廣東省高考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必須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隨遷子女如何報考
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要在高考報名前向就學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材料做好資格認定工作。
然后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按要求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考試院通知原文
根據有關政策文件,目前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的報考條件及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和證件如下: 一、隨遷子女在我省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即:“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考試): (一)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 (四)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五)隨遷子女具有我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 (六)擬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證有效期以及隨遷子女中職學校階段完整學籍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高考錄取結束前(8月31日)。 二、隨遷子女在我省就讀普通高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 (一)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 (四)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五)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中考; (六)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 (七)擬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證有效期以及隨遷子女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高考錄取結束前(8月31日)。 三、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應當在當年高考報名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學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隨遷子女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二)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三)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報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證》); (四)父親或母親在我省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材料; (五)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中考及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