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教育局、市屬各中等職業學校、有關職業教育集團、市中職教育各專業指導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5〕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現代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省的意見》(教育〔2015〕32號)、市政府《關于促進我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意見》(穗府辦〔2013〕2號)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廣州市職業教育專業結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5〕9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2016年工作重點,經研究,我局決定開展市級示范專業和教產對接、校企合作項目申報和認定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和意義
按照我市職業院校專業結構優化布局的要求,緊密結合區域產業和行業發展的新變化,加快構建廣州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動廣州中職教育專業建設上水平,人才培養上質量,職教辦學出品牌?!笆濉逼陂g,我局將從全市中等職業學校中分年度遴選出一批專業和項目,評審認定為市級示范專業和教產對接、校企合作項目,并下達經費支持建設,從而推動我市中職學校新一輪內涵建設,重點打造示范專業辦學品牌,重點扶持一批辦學質量好、社會效益高的教產對接、校企合作項目,創建成為全國同類專業和教產對接、校企合作項目的示范,提高職業技術技能教育和社會、行業培訓的適應性、有效性和針對性,進一步推動職業教育服務社會能力的顯著提升。
二、申報條件和事項
(一)市級示范專業
1、文科(服務)類示范專業每個專業建設經費10至20萬元,年度立項5個左右。工科(制造)類示范專業每個專業建設經費15至30萬元,年度立項10個左右。具體經費安排結合申報單位申請額度綜合考慮。
2、申報依據:專業教學文件(具體包括市級專業教學指導方案,未出臺市級專業教學指導方案的,按照國家專業教學標準和省級專業教學指導方案)和《廣州市中等職業學校市級示范專業申報基本條件(試行)》(附件1)。
3、申報單位:以學校為申報單位。
(二)市級教產對接、校企合作示范項目
1、每個項目建設經費20至30萬元,年度立項5個左右。具體經費安排結合申報單位申請額度綜合考慮。
2、申報依據:教育部《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意見》(教職成〔2015〕4號)、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意見的通知》(粵教職〔2015〕8號)、《關于大力開展職業教育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粵高教〔2016〕1號)、《廣州市中等職業學校市級教產對接、校企合作項目申報基本條件(試行)》(附件2)和市級專業教學指導方案(未出臺市級專業教學指導方案的,按照國家專業教學標準和省級專業教學指導方案)。
3、申報單位:2016年首批項目以職教集團、市中職教育各專業指導委員會和國家級示范校(含建設項目學校)為申報單位。
(三)經費主要用途和期限
重點支持學校、職教集團、專指委對照社會和產業發展最新要求,研究更新專業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深化校企合作制訂人才培養方案、建立校企協同育人專家庫,優化提升教學團隊、開展教師企業實踐和專業培訓、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研究專業教學方法、開發教材和其他教學資源,改造教育教學設施,添置教育教學設備,營造與產業、行業文化相融合的校園文化等,建設周期為1年左右。
三、申報工作要求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研究制定“十三五”期間申報市級示范專業和教產對接、校企合作項目的規劃和方案。大力整合資源,確定專業(項目)負責人,組建申報團隊,認真開展申報工作。請申報單位于2016年2月26日之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一式三份)報至我局職成處,電子版同步發至:zhichengchu2007@126.com。
附件:
1、廣州市中等職業學校市級示范專業申報基本條件(試行)
2、廣州市中等職業學校市級教產對接、校企合作項目申報基本條件(試行)
3、廣州市中等職業學校市級示范專業申請表
4、廣州市中等職業學校市級示范教產對接、校企合作項目申報表
廣州市教育局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