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職〔2016〕3號
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公布2016年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學校和招生專業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市屬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教職成廳〔2010〕9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和招生管理,現將2016年佛山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學校和招生專業、專業代碼(適用春秋兩季招生)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提出如下意見,請貫徹執行。
一、各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和招生行為的管理,未經公布的學校和專業,2016年不得開展任何招生活動。
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必須按規范的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進行宣傳,不得誤導家長和學生。
三、各區教育局職教、規劃、招生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管理工作。
四、各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中職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嚴格審核中等職業學校新生名冊。凡未經公布擅自招生的學校和專業,不得為其新生注冊學籍。
附件:2016年佛山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學校和招生專業及專業代碼.zip
佛山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