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職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按照1:1.5的比例確定擬入圍專業技能考核名單。中職學校需將專業理論考核成績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中職學校將專業技能考核入圍學生名單及專業理論考核成績報送深職院招生就業辦公室備案。
2.專業技能考核安排
⑴考試時間:2014年5月中下旬
⑵考試地點:各對口中職學校
⑶考試內容:專業技能考核通過采取實操、面試等方式進行。
4.考生總分及擬錄取名單確定
⑴所有考生的總分依據專業理論考核成績以及專業技能考試成績(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兩者累加即為考生總分。
⑵擬錄取名單確認:深職院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中,按專業理論、專業技能考試累計總分從高到低順序,依據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須統一參加高考報名。
⑶擬錄取名單公示:深職院會同中職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5.免試保送辦法
試點專業學生在校期間獲專業相關的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由深職院會同中職學校填寫《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試點免于考核申請表》,經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復核、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可以免予參加高職院校考核,就讀高職院校相對應專業。
六、錄取辦法
1.考生在其所報考的專業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錄取(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其中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及格線為180分,低于及格線者不能被錄取,同等條件下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
2. 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暫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將發預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名單(含預錄取名單,需注明)在學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學生應在高職院校報到時提交中職畢業學歷證書,否則注銷其高職錄取資格(此條款須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
3.持預錄取通知書的考生同時須提供轉段考核要求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高職院校審核章)到省教育考試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換取正式錄取通知書用以辦理報到注冊(可由各試點高職院校收齊統一辦理通知書換領工作),仍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將不發正規錄取通知書,并注銷其高職錄取資格。
4.錄取數據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上報教育部,并確保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七、新生報到和復查
1.錄取的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予以退學處理。
八、新生待遇
1.通過三二分段招生錄取的新生進入學校后,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其戶籍待遇按《關于普通高等、中專學校新生戶口遷移問題的緊急通知》(廣公(戶)字〔2003〕186號)執行,即學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到深圳市的手續。
2.獎、助學金制度:
⑴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⑵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200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125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750元,優秀畢業生每人一次性獎勵500元。
⑶助學金:家境困難學生可申請政府貼息貸款,并可獲困難補助,部分貧困學生可獲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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