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順德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駐粵各單位:
因工作需要,啟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證書專用章”(簡稱證書專用章)。專用章有2枚,分別為“證書專用章(1)”和“證書專用章(2)”,專用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發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證書。從2015年2月2日起簽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證書,簽發單位蓋證書專用章,不再蓋“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章。
特此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