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通知,決定自2018年起,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每年的開考次數調整為一年開考3次,分別為1月、4月、10月,7月不再安排考試。
根據教試中心函〔2017〕122號文規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命題時將考試之日起六個月前由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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