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7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精神,為做好2020年廣州市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以下簡稱“指標到校”)的相關工作,確保招生公平、公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指標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
根據《實施辦法》,報考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的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初中應屆畢業生;(二)具有廣州市戶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三)同一所學校三年完整初中學籍且在該校就讀到畢業或從市外轉學到本市并在轉入初中學校就讀到畢業。其中,戶籍遷入我市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5日。政策性照顧學生的資格以6月5日前審核通過的為準。有多個校區的初中學校,其考生享受學籍所在區的指標生報考資格。
各初中學校須在6月5日前登錄“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中考服務平臺”),進入“申報審核—各類考生資格審核”欄目,對審核類別為“指標考生”的名單根據戶籍、學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讀等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審核完成后通過中考服務平臺打印符合指標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名單,于6月8日-12日在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廣州招考網同步進行公示。6月16日前完成指標生報考資格異常情況及公示申訴的處理。
二、做好指標計劃申報工作
根據《實施辦法》,指標到校的招生學校為廣州市所有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以下簡稱“示范性普通高中”)。2020年指標分配的比例是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的50%。其中成立教育集團的省、市屬及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將部分指標計劃直接分配到集團內農村初中和集團內上一年中考總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總分平均分的初中學校。成立教育集團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31日,市屬教育集團及其成員學校須經市教育局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區屬教育集團及其成員學校以區教育局發文為依據,省屬示范性普通高中為核心學校的教育集團及其成員學校以省屬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文件為依據。
各示范性普通高中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考服務平臺”,填報本校招生計劃,有多個校區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校區分別申報。指標計劃安排在提前批,由系統按學校(校區)招生總計劃50%的比例自動進行計算(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三、做好指標計劃分配工作
(一)成立教育集團的省、市屬及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按集團內農村初中和集團內上一年中考總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總分平均分的初中學校的指標考生數30:1的比例,確定直接分配給集團內相關初中的指標計劃數,由系統按規則自動進行計算(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取整)。剔除面向集團直接分配的指標計劃后,剩余指標計劃則面向全市或本區分配。
(二)成立教育集團的省、市屬及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剩余指標計劃與未成立教育集團的省、市屬及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計劃按兩級分配或一級分配模式分配給初中學校。指標計劃分配由市招考辦統一采用電腦派位方式進行,全程現場公證,并于當天在廣州招考網公布分配結果。老三區(越秀、海珠、荔灣三區)視為三個獨立的招生區域分配指標計劃。
1.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標計劃分配。
(1)計算各區、各送生學校可分得的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標計劃數。
根據各區指標考生數在全市所占份額,逐一將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標計劃數按比例分配至各區,再以區為單位將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整體打包匯總,然后根據各送生學校指標考生數在本區所占份額,計算各送生學校可分得的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數。
(2)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標計劃電腦派位。
①采用國際通用的GUID隨機函數算法(下文所有隨機號碼均采用此函數產生,事先無法預知,也跟產生的順序無關),對各區分得的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每個指標計劃分別賦予1個隨機號碼。
②對各送生學校可分得的每個指標計劃分別賦予1個隨機號碼。
③各區對分得的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的隨機號碼按從小到大順序排列產生排位序號。
④各區對送生學校可分得的指標計劃的隨機號碼按從小到大順序排列產生排位序號。
⑤將各區分得的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的排位序號與區內送生學校可分得指標計劃的排位序號按數值相等原則一一對應,即完成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標計劃分配。
2.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區的指標計劃分配。
(1)計算各送生學校可分得的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區的指標計劃數。
將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區的指標計劃整體打包匯總,再根據各送生學校指標考生數在本區所占份額,計算各送生學校可分得的本區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數。
(2)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區的指標計劃電腦派位。
電腦派位分配辦法同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標分配。
四、做好指標到校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
指標計劃的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進行,先進行指標計劃投檔錄取,再進行統一招生計劃投檔錄取。指標計劃招生設3個指標到校志愿,與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報。享有指標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可填報分配到本校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志愿。享有指標生報考資格的考生,指標計劃報考和錄取不受是否跨區影響,按其學籍所在區進行,在其他批次按跨區生錄取。
指標計劃投檔錄取規則與我市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投檔錄取規則保持一致,如志愿優先原則、同分排位規則等。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年在提前批統一計劃戶籍生錄取最低分數的平均值下降20分為該校指標計劃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若當年未在提前批招生的,取當年學校除獨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戶籍生錄取最低分數計算。最終計算時去尾取整)。考生的投檔分數只取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不含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各項加分和優先錄取(下同)。投檔時,根據送生學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計劃數,按考生填報該校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檔錄取。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的錄取分數以送生學校為單位在廣州招考網公布。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則將剩余的指標計劃并入該校提前批統一招生計劃進行投檔錄取。
各區教育局、各初中學校要強化監督檢查,加大宣傳引導,加強信息公開,將招生政策、工作日程、志愿填報、錄取辦法等信息準確、全面地傳達給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解疑釋惑,確保今年指標到校工作順利實施。
附件
1.教育集團信息統計表
2.2020年指標到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今年“指標到校”政策有什么變化
Q:什么是“指標到校”?
A: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將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政策,簡稱為“指標到校”,屬于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方式其中的一種。
Q:今年“指標到校”政策有什么變化嗎?
A:今年是中考改革過渡期最后一年,根據《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7號),“指標到校”政策與上年沒有變化,指標考生資格、指標分配比例、分配方式、投檔錄取規則等均保持不變。
Q:哪些高中學校有指標計劃,分配比例是多少?
A:今年參加“指標到校”高中學校范圍保持不變,為廣州市所有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以下簡稱“示范性普通高中”)。我市近年一直在開展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認定工作,增加優質高中學位,具體學校名單確定后將與指標計劃一并公布。
2020年指標計劃分配的比例是示范性普通高中當年招生總計劃的50%。
Q:指標計劃分配范圍是什么?
A: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面向全市初中學校分配;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面向本區初中學校分配。老三區(越秀、海珠、荔灣三區)視為三個獨立的招生區域分配指標計劃。有多個校區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校區分配指標計劃。
Q:哪些初中學校可以參加指標計劃分配?
A:我市十一個區的初中學校(含民辦學校,不含特殊學校)。省、市屬學校初中部按屬地管理原則,在畢業生學籍所在區參與指標分配。
Q:報考指標計劃需符合哪些條件?
A:報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的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初中應屆畢業生。
(二)具有廣州市戶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戶籍從外市遷入的,戶籍遷入我市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5日。政策性照顧學生的資格以2020年6月5日前審核通過的為準。
(三)同一所學校三年完整初中學籍且在該校就讀到畢業或從市外轉學到本市并在轉入初中學校就讀到畢業。
符合指標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名單將在廣州招考網和初中學校進行公示,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異議,要及時向學校提出申訴。
Q:具備資格的考生可以報考所有指標計劃嗎?
A:不可以。
具備指標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只能報考分配到所在初中學校的省、市屬及本區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
Q:跨區生可以報考哪些指標計劃?
A:具備指標生報考資格的跨區生,只能報考學籍所在學校分配到的指標計劃,不能報考戶籍所在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計劃。
Q:指標計劃分配流程是怎么樣的?
A:指標計劃分配流程主要分為2個步驟:
(一)成立教育集團的省、市屬及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按集團內農村初中和集團內上一年中考總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總分平均分的初中學校的指標考生數30:1的比例,確定直接分配給集團內相關初中的指標計劃數。剔除面向集團直接分配的指標計劃后,剩余指標計劃則面向全市或本區分配。
(二)成立教育集團的省、市屬及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剩余指標計劃與未成立教育集團的省、市屬及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計劃按兩級分配或一級分配模式分配給初中學校。指標計劃分配由市招考辦統一采用電腦派位方式進行。
Q:如何確保電腦派位公平公正?
A:
(一)電腦派位的所有隨機號碼均采用國際通用的GUID隨機函數算法產生,事先無法預知,也跟產生的順序無關。
(二)電腦派位儀式全程由公證機構人員現場公證,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學校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電腦派位工作,派位結束后當即在廣州招考網公布派位結果。
Q:怎樣填報指標計劃志愿?
A:根據志愿批次設置,指標計劃安排在提前批。指標計劃志愿與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報,共設3個指標計劃志愿。
Q:指標計劃錄取規則有哪些?
A:指標計劃投檔錄取規則與我市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投檔規則保持一致,如志愿優先原則、同分排序規則。
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年在提前批統一計劃戶籍生錄取最低分數的平均值下降20分作為該校指標計劃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若當年未在提前批招生的,取當年學校除獨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戶籍生錄取最低分數計算,最終計算時去尾取整)。考生的投檔分數只取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不含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各項加分和優先錄取。
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剩余的指標計劃將會并入該校提前批統一招生計劃進行投檔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