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畢業登記的常規時間安排
上半年時間范圍:6月17日-22日
下半年時間范圍:12月17日-22日
具體網上申請、辦理畢業初審的日期以廣州招考網當次的相關通知為準。
二、辦理畢業登記前期工作
(一)辦理轉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續
申請畢業的考生,須在上半年5月1日前、下半年11月1日前辦理轉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證號升位)等相關手續。逾期辦理者,只能參加下一批畢業手續的辦理。
(二)登記前置學歷相關信息
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填寫前置學歷及認證信息,提交省考辦查驗,查驗通過方可申請本科畢業。
前置學歷為我省自學考試畢業的考生,申請本科畢業也需要提供前置學歷認證信息。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下列學歷認證方式之一進行登記:
1.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提供在線驗證碼,在線驗證碼的有效期從登記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需提供報告編號;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需提供認證書編號;
4.同時辦理自考專科和本科畢業的考生,需提供申請專科畢業的準考證號。
5.申請上半年自考本科畢業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在登記前置學歷信息時,如未取得前置學歷畢業證,可暫不填寫前置學歷畢業證號及學歷認證信息;取得畢業證后,須于7月5日前登錄系統補填前置學歷畢業證號及認證信息,提交省考辦核查。未按時補填的,視為放棄當次畢業申請。
三、申請畢業登記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二)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三)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所屬類型的最低學分或門數要求。
(四)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成績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五)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六)符合畢業專業的其他條件,詳見各專業的畢業說明。
(七)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四、畢業登記步驟
(一)確認信息
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登記之前,登陸系統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上述數據準確無誤后方可申請畢業登記。如姓名、證件號碼等重要信息有錯誤,須先辦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關信息更正后,再參加下一批畢業手續的辦理。
考生辦理畢業登記前必須在系統中確認籍貫、民族、最后學歷、職業、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數據,如數據有誤,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修改。
(二)網上申請并打印《畢業生登記表》
考生應在當次辦理畢業初審的具體日期前登錄系統,通過畢業管理模塊中的畢業申請功能提交畢業申請。特別注意:網上提交畢業申請時,不可以選擇“廣州市區”(代號為“0101”)作為辦理畢業初審的地點。成功提交畢業申請后,須通過系統自行雙面打印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以下簡稱“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并認真核對《畢業生登記表》正面的有關信息,如實填寫背面的相關內容;同時,交有關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填寫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及蓋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機、80g/㎡(或以上)A4復印紙打印《畢業生登記表》,考生不得對該表做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考生應按我市各區規定的初審時間和地點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的原件(核驗后即退還,下同)及復印件。
2.經校對正確并到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和加蓋印章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3.考生辦理本科畢業手續時,無需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下特殊情況除外:
(1)使用非中國內地身份證辦理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使用境外學歷作為前置學歷的考生,辦理本科畢業手續時,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等原因,與前置學歷相關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證明材料。
4.特殊專業須提供的資料
(1)申請辦理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業(專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供機械類工種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2)申請辦理電氣自動化技術(原專業名稱:工業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專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供電氣類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和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3)申請辦理藥學專業(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衛生類執業證書(注:證書上必須有“執業”二字)。
(4)醫學、藥學、護理學或其他醫學相關專業的中專或專科畢業生,辦理食品營養與衛生(原專業名稱:營養、食品與健康)專業(專科)畢業時,如選考05747臨床醫學總論、05748疾病的營養防治、05749中醫營養學基礎、05750食品衛生法規與監督、05751烹飪與膳食管理基礎、05752烹飪與膳食管理基礎(實踐考核)、00988食品營養學等七門課程,須提供相關的中專或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行政管理(原專業名稱:行政管理學)專業(本科)畢業,從2019年起,無需提交前置學歷成績單。
(四)初審
區招考辦核對相關畢業資料齊全后,通過系統進行畢業初審,初審后,考生領取畢業登記的初審“回執”。
五、注意事項
(一)區招考辦只是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由省考辦負責審核批復,考生可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狀態及結果;
(二)凡達到畢業要求的考生,應在我市各區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辦理申請畢業登記的有關手續,逾期者,只能參加下一批畢業手續的辦理;
(三)申請畢業的審核結果一般在初審后4個月發出通知,屆時請在廣州招考網(www.gzzk.gov.cn ) 查閱畢業證書發放安排;
(四)考生畢業申請后,如急需開具學歷證明的,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打印《學歷證明申請表》,然后參照省自考辦相關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附件:廣東省自學考試學歷證明辦理指南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6月3日
廣東省自學考試學歷證明辦理指南:
1.辦理對象:申辦完成了當次自學考試畢業手續,因工作等需要申請開具學歷證明的考生。
2.辦事依據:應考生需要。
3.辦理條件:考生需成功辦理當次的自學考試畢業手續(應屆畢業生還需確認前置學歷信息已屬實,方可申請辦理學歷證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須與辦理畢業證的證件一致),《學歷證明申請表》,以及專業特殊要求的材料。
5.辦理程序:考生網上申請→省考辦審核→省考辦出具學歷證明→網上顯示領取時間→考生本人現場領取學歷證明。
6.受理部門: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7.申請方式及受理地點:考生登錄網址www.stegd.edu.cn/selfec/ 網上辦事服務系統申請。領取地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一樓來訪接待室。
8.交通指南: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請查看地圖)。可乘坐地鐵3號線至華師站E出口,或乘坐公交BRT至師大暨大站。
9.申請時間:上半年畢業的申請時間為7月1日—8月31日;下半年畢業的申請時間為1月5日—3月10日。
10.辦理期限:7個工作日(從省考辦審核通過之日開始計算)。
11.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備注:學歷證明為重要材料,網上辦事服務系統顯示領取時間后,須考生本人憑有效身份證件現場領取(周一至周四辦公時間)。聯系電話:89338633(辦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