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目標】
1、掌握教育目的的概念及作用;
2、了解影響教育目的制定的基本依據;
3、了解我國建國后教育目的演化的過程,理解我國教育目的基本精神;
4、理解素質教育的基本內涵。
第一節 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層次結構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廣義的教育目的和狹義的教育目的
兩種表現形態:
1.以社會教育過程外部確定的目的為教育目的(成文的教育目的)
2.還承認參與教育活動的當事人各有自己的教育目的(不成文的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的范疇:
1.學生受教育目的;
2.國家、社會、部門、單位等開辦的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設施,發展教育的目的;
3.從教育方針中規定的教育目標到各種教學目的與要求;
4.教師從事教育工作的目的。
二、教育目的的作用
導向作用、協調作用、激勵作用、評價作用
三、教育目的的層次結構
(一)國家的教育目的
特點:一般以成文形式表現,通常從哲學高度提出,難以客觀測量。
優點:有利于國家統一規范、指導和管理全國教育事業;
缺點:容易導致全國教育由于整齊劃一而機械單調。
(二)各級各類學校培養目標
1.各級各類學校培養目標的確立(任務不同)
2.教育目的與培養目標之間的關系
A、普遍(所有人、抽象)與特殊、概括;
B、培養目標依據教育目的來制定,教育目的通過培養目標來落實
(三)教師的教學目標(教學活動過程中)
1.教學目標:
教育者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在完成某一階段工作時,希望受教育者所達到的要求或產生的變化(一堂課、一個單元、一個學期、一門課程等)。
2.教學目標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之間的關系:具體與抽象、可測與不可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