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我市職業教育 “十二五”發展規劃,加快建設一批與產業發展相適應的骨干專業,提升中職教育服務地方產業的能力,現結合我市中職學校專業建設情況,制定全市公辦中職學校專業設置調整方案。
一、專業調整原則
1.專業設置要科學、合理,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對專業點過多、重復開設的專業予以撤銷或合并。
2.專業設置要符合產業需求,進一步擴大工科類專業規模,適當縮減文科類專業規模,開發設立一批我市產業需要的新專業。
3.專業設置要符合學校發展定位,現有專業與學校辦學方向不符的要撤并,對符合學校發展規劃、有市場需求的專業予以保留。
二、專業調整對象
本次專業調整主要是對我局直接管理的11所公辦中職學校的專業布局和結構進行調整,包括專業及專業點設置、專業規模調整、專業師資調配等。
三、專業調整步驟
本次專業調整計劃從2013年秋季開始實施,到2016年結束。第一步是對已開設專業(點)確定保留或撤并,計劃在2013年下半年完成;第二步是增設新專業及調整專業規模,計劃到2015年完成;第三步是進行專業教師調整,計劃到2016年完成。
四、專業調整辦法
1.調整專業布局。按錯位發展原則,重新調整認定各中職學校的主干專業,對條件差、辦學效益低的非骨干專業予以撤銷,對會計、計算機等專業點過多、重復開設的專業予以撤銷或合并。在市商業學校、市紡織服裝學校、市輕工業學校、市信息技術學校、市電子商貿學校、市汽車技術學校等增設一批產業需求的新專業。今后學前教育專業集中由市幼兒師范學校(市商業學校)舉辦,其他學校不再設立學前教育專業,已舉辦的逐步撤銷。
2.調整專業結構。在現有辦學條件的基礎上重新確定各中職學校的專業規模。對我市支柱產業、特色產業和現代服務業需求大的骨干專業、特色專業、品牌專業要重點發展,要在現基礎上擴大辦學規模;對產業需求不大或現規模超過實際需求的專業要減少辦學規模。要擴大理工科專業規模,調整后,理工科專業在校生規模要達到60%以上。
3.調整專業師資配備。根據各校專業在校生規模重新規劃調整各專業教師配備數,對撤并停辦專業、削減規模專業的富余教師要進行調整,原則上先由學校內部調整解決,不能內部解決的專業教師調整到其他有相關專業的學校;對新增專業和擴大規模的專業要補充增加相應教師數量。
五、專業調整預期目標
經調整,我市11所公辦中職學校開設的專業由原來的47個調整為56個,其中保留42個,撤并5個,新增12個;理工科專業由原來的26個調整為34個,增加了8個,文科專業由原來的21個調整為22個;專業點由原來的105個調整為98個,其中保留69個,撤銷36個,新增29個。
經調整,11所公辦中職學校在校生規模由原來的29282人增加到42200人,其中理工科專業在校生規模由原來的14596人調整為26450人,增加了11854人,占62.7%;文科專業在校生規模由原來的14686人調整為15750人,增加了1064人,占37.3%。
實施全市公辦中職學校專業設置調整,是我局推進職業教育綜合改革,推動職業教育創新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公辦中職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本校的專業建設工作,以使全市公辦中職學校的專業布局和結構更加合理,更加緊貼地方產業發展要求,進一步提升公辦中職學校的辦學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