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招生辦,韓山師范學院,有關高職院校、省屬中職學校:
根據《廣東省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轉段選拔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粵教高〔2012〕1號)、《關于開展2015年職業院校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5〕69號)、《關于2015年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粵教職函〔2015〕89號)、《關于印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粵教考〔2013〕7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17年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2015年被試點中職學校錄取并在三二分段試點專業就讀,符合粵教職函〔2015〕69號和粵教職函〔2015〕89號規定,具有正式學籍和廣東戶籍及符合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有關規定的外省戶籍學生。
二、試點院校、專業及計劃
試點院校、專業和招生指導性計劃詳見附件1。各試點高職院校必須認真執行指導性計劃,嚴格按調整后試點高職專業名稱、專業代碼招收三二分段學生,不得擅自調整高職招生專業,不得擅自接受對口中職專業外的中職學生報名及考試。
試點專業招生計劃納入相應高職院校2018年度招生總計劃。試點高職院校可根據對口中職學校試點專業的在校生規模和學生素質情況,申請增加或減少招生計劃。
三、考核要求
(一)轉段考核應以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要求為依據,以綜合素質、職業核心能力和專業技能考核為重點,主要考核學生的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專業理論考核由高職院校采取筆試方式開展。五年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實施較好、過程管理到位,中職學段有3-5門專業核心課程與高職學段相關課程形成梯次遞進的對接關系,相關課程的平時成績可作為專業理論考核成績,不再專門組織筆試,具體考核方式及標準由高職院校確定。專業技能考核由高職院校在對口中職學校開展,采取實操、面試等方式進行,重點考核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原則上,專業理論考核成績占40%,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占60%。高職院校可以整合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進行考核。具體內容和考核方式由試點高職院校會同中職學校自行制定。
(二)根據《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關于舉辦2016年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的通知》(粵教職函〔2015〕119號)、《關于舉辦2017年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的通知》(粵教職函〔2016〕107號),考核對象在校期間獲本專業相關的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由試點高職院校會同中職學校填寫《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試點免予考核申請表》(附件2),經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復核、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可以免予參加高職院校考核,就讀高職院校對應專業。
(三)轉段考核的學生須在第五學期前獲得相應專業對口的下列資格證書之一:1.獲得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B級以上證書;2.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含)以上技能等級證書;3.省(廳)局級行政部門或省級以上行政(廳)局授權的省級(含)以上行業學會頒發的中級(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4.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優秀獎以上,或市級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
試點院校招生專業對以上資格證書的具體要求,由高職院校在轉段考核工作方案中規定。藝術類等無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由高職院校填寫《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試點免職業資格證書申請表》(附件3),經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可以免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四)轉段考核的學生須在中職學段畢業后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畢業學歷證書。
(五)經轉段考核被正式錄取的學生,要繼續在中職學校按照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完成中職學段學習,第四學年進入對口高職院校試點專業學習;未被錄取的學生則按照教學計劃完成中職學校第三學年的學習,參加頂崗實習,準備就業或參加其他類型的招生考試。
四、考核程序
(一)確定招生計劃。試點高職院校在招生指導性計劃的基礎上,根據對口中職學校試點專業的在校生規模和學生素質情況,確定實際招生計劃。如需增加或減少招生計劃,須與對口中職學校充分協商,填寫《2018年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試點招生計劃調整表》(附件4),并于2017年5月8日前以正式公函方式向省教育廳相關處室、省招生辦提出申請。
(二)制定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試點高職院校根據粵教高〔2012〕1號文的要求,會同對口中職學校制定轉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于2017年5月18日前通過普高錄取管理系統上報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審核。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考核的具體內容和考核方式應在章程中予以明確。
(三)轉段考核報名。試點中職學校根據審核通過的轉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于2017年5月31日前依據學生自愿參加轉段考核情況組織學生到高職院校報名(高職院校可以在對口中職學校設置現場報名點),高職院校要嚴格把好報名資格審核關,并按照粵教考〔2013〕7號文的要求認真審核符合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有關規定的外省戶籍學生有關證明材料。報名工作完成后由高職院校統一在普高錄取系統輸入和校對參加轉段考核學生信息。
(四)轉段考核。試點高職院校依據審核通過的轉段考核工作方案,于中職學段的第四學期末(2017年5月-6月)組織轉段考核。轉段考核成績經高職院校和中職學校聯合公示無誤后,由高職院校于2017年7月10日前將學生成績錄入普高錄取系統。
(五)錄取審核備案。試點高職院校招生領導小組在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中,以中職學校為單位,按專業理論、專業技能考試累計總分從高到低順序,依據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會同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試點高職院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暫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將發預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名單(含預錄取名單,需注明)在學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學生應在高職院校報到時提交中職畢業學歷證書,未提交的將注銷其高職錄取資格(此條款須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持預錄取通知書的考生同時提供轉段考核要求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高職院校審核章)到省教育考試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換取正式錄取通知書用以辦理報到注冊(可由各試點高職院校收齊統一辦理通知書換領工作),仍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將不頒發正式錄取通知書,并注銷其高職錄取資格。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招生辦要加強統籌協調,認真組織試點中職學校做好轉段選拔考核工作,加強對轉段選拔考核和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
(二)試點院校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陽光招生,做到招生章程、考核成績、招生錄取原則、擬錄取名單在本校的網站上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轉段選拔考核須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執行,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試紀律。考核、錄取程序必須透明、公開。
(三)轉段選拔考核收費標準按《關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19號)、《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新增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3〕63號)執行。
相關業務部門聯系電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020-37627750;高中與中職教育處:020-37626863;省教育考試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020-38627921;信息管理處:020-38627913。
1.2018年廣東省職業院校三二分段招生試點專業及指導性計劃安排表
2.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試點免予考核申請表
3.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試點免職業資格證書申請表
4.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試點招生計劃調整表
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21日